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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游论坛 » 路游网社站务区 » 站务互动交流版 » [申报]关于删帖的违规操作
站务互动交流版
站务及路游网社发展建议讨论都在这里进行: 斑竹申请、违规举报、交换链接等.
 
#11 旧2008-06-06, 01:09
RX-78GP-03S (


就 让 我 将 此 命 奉 献 回 到 永 远 的 路 游
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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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回复: [申报]关于删帖的违规操作
引用
作者: ghostlcl
水区能有多乱,俺3年前就有亲身体会咧……

那时候俺操刀也是嗷嗷狠啊!哇哈哈哈哈!

而且那时候还是论坛注册机,自动回帖机刚刚兴起并迅速盛行的年代,累得我那叫一个苦哇。

不过不是在路游了,那时候我混路游E版还没当上斑竹呢……


E版? 你说的是风哥?
话说当初水区是小猴管的 视频区是小5 管的
版主 帖子: 1387
#12 旧2008-06-06, 09:03
Prexu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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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回复: [申报]关于删帖的违规操作
=v=偶主要是因为版主米给足偶修改帖内容的充足时间,又米作任何通知,就删帖,致使偶丢了一个板凳位置,而感到郁闷...
(算算...前几天晚上发的帖...第二天中午一上来就已经被删除了...除去睡觉时间才多少时间...=v=)
何况偶要强调的就是,不是用背景本身就是区别去他人的一种“特殊背景”=v=,整洁也是一种美
再有,说实话偶不认为违反了“№5:禁止 在回复的时候打开某名牌的纯净水 如:哇哈哈 农夫山泉 等等 ……

↑ 例:只有数字,标点符号,表情图案,汗、寒、晕、倒、闪、汗死、飘、路过,观战之类的……(包括最强的乱码) 懂?”这条
如果要将show论坛天然背景当作灌水治罪=v=就不要以“等等”来概括,虽然我也明白纯净水的意思,但明确定义最好,法律是不能以“之类,等等”给人定罪的=v=
注册会员 帖子: 560
#13 旧2008-06-06, 09:23
pharaohdz ( 我正式回归...敢在论坛乱来的自重了.....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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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回复: [申报]关于删帖的违规操作
问题已解决..

本帖关闭.......
超级版主 帖子: 2474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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