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注册 | 注册账号
 
用户名 密码
路游论坛 » 路游网社站务区 » 站务互动交流版 » [申报]关于删帖的违规操作
站务互动交流版
站务及路游网社发展建议讨论都在这里进行: 斑竹申请、违规举报、交换链接等.
 
#1 旧2008-06-02, 15:40
Prexus +20 LYB
_
  [申报]关于删帖的违规操作
本人于2008年6月1日晚在http://bbs.poptp.net/network-t-16048 主题中的回复,被无端删除。
经核实,本人并未触犯该版版规http://bbs.poptp.net/network-t-11323中的任何一条。
本人的回复内容大致为“偶使用的是天然白板=v=”,也合乎该主题话题,本身不使用任何装饰,就是一种区别于他人的特殊手段,不应当以灌水看待吧=v=。
而且距离我回复时间才过12小时,本来还想今天上来重新编辑下背景呢...><
对于此次删贴本人并未接收到任何违规回复要求改动的短消息通知,虽说不涉及扣分问题,但是...
偶滴一个板凳米了...囧rz...此事事关重大...还望相关人士部门妥善解决...
望以后删贴,即便是直接删贴,也请告知删贴理由和操作人员,=v=好让偶知道错在哪里。
即便不是为了改过自新,也为了将来不再重犯,而通知一下。
注册会员 帖子: 560
#2 旧2008-06-02, 17:18
pharaohdz ( 我正式回归...敢在论坛乱来的自重了..... )
_
  回复: [申报]关于删帖的违规操作
= =

被删了?
看到你的贴了

但是这个贴是晒背景.....
乃的贴说我是白版.......

有水的倾向.....
所以估计在巡逻的时候被和谐了..



顺便一说 当斑竹真的很辛苦
没有时间对每个人都解释原因的,请适当谅解..

另造成的损失已帮你补上
超级版主 帖子: 2474
#3 旧2008-06-04, 19:16
RX-78GP-03S (


就 让 我 将 此 命 奉 献 回 到 永 远 的 路 游
)

_
  回复: [申报]关于删帖的违规操作
饿 宝宝SAMA 叫我来处理
哦 楼主说的是我的那背景贴啊
理由很简单 你如仔细看了我的贴子应该会看到

好了好了 我就明说 大家把自己喜欢的背景发上来做个交流怎么样?

而楼主当初的确是没背景 我也不说什么 有东西发上来我是欢迎的..
但是就像楼主回复的这样 : 我用的是白板
楼主认为 这是不是水呢
按版规

№5:禁止 在回复的时候打开某名牌的纯净水 如:哇哈哈 农夫山泉 等等 ……

↑ 例:只有数字,标点符号,表情图案,汗、寒、晕、倒、闪、汗死、飘、路过,观战之类的……(包括最强的乱码) 懂?

您这样的回复和 路过 观战 有什么不一样吗? 没有一点自己的意愿 [您的背景是空的 谁都看的出来 何必要画蛇添足的说一声呢?]

PS 最近心情很好 就直接删除了的说 如像以前火星区很混乱的时候 绝对-分的说
版主 帖子: 1387
#4 旧2008-06-04, 19:57
Prexus
_
  回复: [申报]关于删帖的违规操作
=v=还米到12小时嘛=v=占楼帖也是常有的
而且晚上发的帖,之后就睡觉了,第二天上来就发现被删了
注册会员 帖子: 560
#5 旧2008-06-04, 21:36
Scrutator (Scrutator ~ Never stop searching ~)
_
  回复: [申报]关于删帖的违规操作
老恐怖的说。。。
希望偶碰不上这种事情~
特别是LZ的长篇大论
让偶看着。。。怎么说捏。。。
感觉老厚道老正直的说。。。。
注册会员 帖子: 359
#6 旧2008-06-05, 11:33
ghostlcl (<如果感觉活不下去了,你就站在高楼顶上,想象着自己掉在地上的样子,你就会觉得生活其实很有意思>)
_
  回复: [申报]关于删帖的违规操作
俄觉地吧,
斑竹对介个灌水地定义太严了

个人认为,对于一个人的论坛回复是否构成灌水行为,其判断依据要根据发帖者意图来进行判定。对于发帖者的意图,我们虽然不能100%的猜到,但是作为一个斑竹来说,最起码得能判断出50%。
对于楼主所回那篇帖子,他的意思就是逗大家开心,开个玩笑说我用的背景是天然白板,这个举动本身是善意的,并没有让人感觉是为了LYB或者为了凑数甚至恶意灌水而回帖,回帖内容中也没有什么不良内容,因此如果作为灌水处理个人认为还是稍有偏颇的。
而且从该主题所有的回复中我们可以看到,其实有好多人也并没有按照斑斑的意思贴上自己的背景,比如有些只是做一点评论,有些只是说了自己背景的由来,还有纯支持的帖子等等等等,这些帖子如果按照主题的内容来说,全都是没有任何关系的,如果说自己用的是白板有灌水嫌疑,那其他人岂不是也一样都得被删帖么?所以个人觉得这个判罚有点重了。

当然,人各有意见,以上只是我的看法,当斑竹确实很麻烦,对于帖子是不是该删,有时候可能会犹豫不决,有时候做出决定却可能是在一念之间,因此还是请各位多多包涵原谅,如果有认为判罚不公的,说出来大家一起解决是件不错的事情。

电脑版菜鸟“飘魂”飘过~
版主 帖子: 1079
#7 旧2008-06-05, 11:38
RX-78GP-03S (


就 让 我 将 此 命 奉 献 回 到 永 远 的 路 游
)

_
  回复: [申报]关于删帖的违规操作
引用
作者: Prexus
=v=还米到12小时嘛=v=占楼帖也是常有的
而且晚上发的帖,之后就睡觉了,第二天上来就发现被删了

如是占楼的话 就写占楼 否则我不知道
版主 帖子: 1387
#8 旧2008-06-05, 11:40
RX-78GP-03S (


就 让 我 将 此 命 奉 献 回 到 永 远 的 路 游
)

_
  回复: [申报]关于删帖的违规操作
引用
作者: ghostlcl
俄觉地吧,
斑竹对介个灌水地定义太严了

个人认为,对于一个人的论坛回复是否构成灌水行为,其判断依据要根据发帖者意图来进行判定。对于发帖者的意图,我们虽然不能100%的猜到,但是作为一个斑竹来说,最起码得能判断出50%。
对于楼主所回那篇帖子,他的意思就是逗大家开心,开个玩笑说我用的背景是天...


这是因为你没看到当初水区有多乱
PS 你如看过当初这么情况 再对比下现在的样子 你就知道了
版主 帖子: 1387
#9 旧2008-06-05, 12:45
ghostlcl (<如果感觉活不下去了,你就站在高楼顶上,想象着自己掉在地上的样子,你就会觉得生活其实很有意思>)
_
  回复: [申报]关于删帖的违规操作
水区能有多乱,俺3年前就有亲身体会咧……

那时候俺操刀也是嗷嗷狠啊!哇哈哈哈哈!

而且那时候还是论坛注册机,自动回帖机刚刚兴起并迅速盛行的年代,累得我那叫一个苦哇。

不过不是在路游了,那时候我混路游E版还没当上斑竹呢……
版主 帖子: 1079
#10 旧2008-06-05, 16:30
  回复: [申报]关于删帖的违规操作
其实水不水的有时候也就是斑竹的一念之差

大家发表言论的时候还是尽量不要去沾水的边~

如果真的是我们斑竹的错

像今天这样发帖申报,站内信都可以

总之我再给你加10LYB

借此契机也提醒下LY的各位新人了~
超级版主 帖子: 1504
 
浪漫一点点 精美饰品店
中文 Chinese | 英文 English 豫ICP备05016842号